全國文明典范城市創(chuàng)建工作專題政策解讀:違法停車誤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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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2-09-07
  • 發(fā)布日期 2022-09-07
  •   為了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積極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典范城市,青島市公安局在全市倡導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停文明車,做文明人”活動,以實際行動告別亂停亂放陋習。一些駕駛?cè)嗽谑艿教幜P后覺得有點“冤”,其實這些誤區(qū)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都有明確規(guī)定,青島市公安局就將幾個典型的“違?!闭`區(qū)一一解讀。

      執(zhí)行機關:青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咨詢電話:122

      

     

            誤區(qū)一

       誤認為人行道、非機動車道、盲道屬于路外空間可以停車。

      法律規(guī)定可以停車的地方有3種:停車場;公共停車泊位;路外空間,即道路范圍外的空閑土地。

      前兩條好理解,第三條理解起來就不那么容易了。所以好多駕駛?cè)税衍囃T诼愤叺木G化帶旁邊、盲道上,受到了處罰,卻覺得冤枉。駕駛?cè)诵南?,這里沒有禁停標志啊!其實是因為你把車停在了人行道上。

      解讀:并不是沒有禁停標志就可以停,“道路以外的空閑土地”不包括人行道、非機動車道和盲道。

     

     

      誤區(qū)二

        誤認為在停車位內(nèi)可以隨意停放車輛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四十九條:機動車在道路上停放或者臨時停車時,應當沿順行方向靠邊停放。

      解讀:車輛逆向停車預示著在啟動離開之時要逆行、倒車、甚至違規(guī)調(diào)頭,影響道路通行秩序,極易誘發(fā)交通擁堵、引發(fā)交通事故。

     

     

      誤區(qū)三

        誤認為人在車上就不屬于違法停車

      部分駕駛?cè)苏J為人在車上把車停在禁停路段,讓朋友出去辦事,這樣就不算違停。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ㄒ唬┰谠O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ǘ┙徊媛房?、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nèi)的路段,不得停車;

     ?。ㄈ┕财囌尽⒓本日?、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nèi)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解讀:人在車上把車停下屬于臨時停車,是否屬于違法停車要看禁停路段的規(guī)定,有些路段是禁止長時間停放,但允許臨時停車,但很多路段是全線禁止臨時停車的。也就是說,地面上有斑馬線、黃格區(qū)或?qū)儆谙劳ǖ赖?,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nèi)的路段(相關車輛除外)……在上述這些路段,即使你人在車上,一樣屬于違停。

     

     

      誤區(qū)四

        誤認為在允許臨時停車路段停車不算違停

      個別駕駛?cè)苏J為,如果人在車上,又避開了上述說的這些不能臨時停車的地方,總不算違停吧!那也不一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明確規(guī)定: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解讀:臨時停車的前提是不得妨礙他人的正常通行,關于這點一定要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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