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交通運輸局
關于公布巡游出租汽車車型目錄的通告
(第11批)
根據(jù)《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的實施意見》(青政發(fā)〔2016〕32號)《青島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青島市公安局 青島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關于印發(fā)<青島市出租汽車車輛、專用設備及營運標志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青交規(guī)〔2017〕1號)《青島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青島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關于頒布實施<青島市出租汽車車輛技術要求>的通知》(青交運管〔2017〕8號)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現(xiàn)將已提交申請并通過評審的巡游出租汽車車型予以公布。
目錄內的車型,巡游出租汽車經(jīng)營者可自行選擇購買,買賣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7年第1號)等車輛購買、銷售和售后的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目錄內的車型,各區(qū)交通運輸行政管理和相關審批部門應按規(guī)定給予辦理相關營運手續(xù)。
附件:1.第11批巡游出租汽車車型目錄附件1.doc
2.巡游出租汽車車型匯總表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