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降低了非青戶籍外來人員救助門檻,擴大了急難型臨時救助范圍,急難型臨時救助范圍覆蓋到急難發(fā)生地在本市的所有本地、非本地戶籍救助對象,取消了戶籍地、居住地限制。同時,還對臨時救助范疇及條件、臨時救助標準進行了明確細化。
急難型臨時救助取消了戶籍地、居住地限制
救助對象范圍包括:(一)持有本市居民戶籍的家庭;(二)至申請救助之月,在本市辦理居住證滿1年、有固定住所的非本市戶籍家庭;(三)急難發(fā)生地在本市,除符合上述(二)條款以外的其他非本市戶籍家庭和個人;(四)在本市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讀的在校學生。
降低了非青戶籍外來人員救助門檻,擴大了急難型臨時救助范圍,急難型臨時救助范圍覆蓋到急難發(fā)生地在本市的所有本地、非本地戶籍救助對象,取消了戶籍地、居住地限制,由急難發(fā)生地的鎮(zhèn)(街道)直接實施臨時救助。因教育支出型臨時救助范圍覆蓋到符合條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普通高中(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家庭。
突遭疾病或意外出現嚴重困難均可求助
臨時救助分急難型臨時救助和支出型臨時救助。
急難型臨時救助主要包括因遭遇火災、交通事故、溺水、人身傷害、見義勇為、爆炸、重大疫情等突發(fā)、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員突發(fā)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等原因,靠自身和家庭無力解決,導致家庭(個人)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臨時救助。
支出型臨時救助主要包括因患病、教育產生的家庭自負醫(yī)療費用、自負教育〔子女在國家認可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含中等職業(yè)學校)、普通高等院校〕費用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在一定時期內出現嚴重困難、難以維持的臨時救助。此類救助家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低保家庭、特困人員家庭、低保邊緣家庭除外):1.在提出申請前6個月內,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負醫(yī)療、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地城鄉(xiāng)月低保標準;2.在提出申請前12個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家庭財產(主要指房產、機動車及金融資產,不含唯一一套房產)不超過20萬元,其中金融資產符合城鄉(xiāng)低保家庭金融資產標準。
本科學生不低于5000元、??茖W生不低于3000元
臨時救助原則上每戶一年救助不超過兩次(急難型臨時救助除外),全年累計救助金額不超過30000元。
對于支出型臨時救助,根據相關醫(yī)療保險補償、醫(yī)療救助及社會捐助后家庭自負醫(yī)療費用,按照特困人員家庭、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其他困難家庭分類、分檔制定救助標準,其中救助范圍內自負醫(yī)療費用救助比例,特困人員家庭應達到100%,低保、低保邊緣家庭不低于90%,其他困難家庭不低于60%;自負教育費用(低保及低保邊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生家庭除外)救助標準參照自負醫(yī)療費用救助標準施行。低保、低保邊緣家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生臨時救助標準,本科學生不低于5000元、??茖W生不低于3000元,實施年度常態(tài)化救助。
對于急難型臨時救助,困難程度較輕的,根據救助對象困難情形,及時給予每人2倍以下城市月低保標準的臨時救助;困難程度較重、救助金額較大的,參照支出型臨時救助標準。
情況緊急的24小時先行救助
優(yōu)化了申請渠道。急難型臨時救助向急難發(fā)生地的鎮(zhèn)(街道)提出申請;支出型臨時救助除低保、特困人員向批準待遇所在地的鎮(zhèn)(街道)提出申請外,其他本市戶籍家庭向戶籍所在地、非本市戶籍家庭及在校學生向居住地的鎮(zhèn)(街道)提出申請。
開通了綠色通道。對于情況緊急、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以防止無法挽回的損失或無法改變的嚴重后果的急難型臨時救助,區(qū)(市)民政部門、鎮(zhèn)(街道)應當取消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和公示等環(huán)節(jié),開通綠色通道在24小時內實施“先行救助”,并在急難情況緩解后5個工作日內補齊手續(xù)。
簡化了確認程序。對申請臨時救助的低保家庭、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精簡退職老職工,重點核實其生活必需支出情況,不再進行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調查。
放寬了申請時限。對當年第四季度發(fā)生的支出型臨時困難,未在當年度及時提出救助申請的,可以延長至下一年度3月底前提出,符合救助條件的,鎮(zhèn)(街道)應當及時受理。
今年以來,我市共臨時救助困難群眾7962人次,其中非本地戶籍困難群眾202人次,累計發(fā)放臨時救助資金2287萬元,有效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