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青島政務網 發(fā)布日期 : 2024-01-15 來源 : 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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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現將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予以公布。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組成。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系(地址:青島市香港西路55號,郵編:266071,聯系電話:0532-83893233)。

一、總體情況

2023年,我局繼續(xù)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政務公開工作要求,按照《2023年青島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主動公開方面。2023年我局通過政府網站及時轉載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安排等權威信息,主動發(fā)布土地管理、規(guī)劃公示等各類政府信息4988條。微信發(fā)布信息776條,微博發(fā)布信息650條。發(fā)布《青島市耕地保護激勵辦法》等規(guī)范性文件5個。發(fā)布重點低效片區(qū)開發(fā)建設階段性成果、礦產資源總體規(guī)劃、營商環(huán)境優(yōu)化提升、工業(yè)用地控制線管理等主題新聞發(fā)布會、政策例行吹風會5場,有效擴大土地規(guī)劃領域政策宣傳解讀覆蓋面。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2023年我局共辦理各類依申請公開件1244件,其中市局辦理755件,省廳協查177件,市政府協查312件,申請總數同比增長58%。其中我局主辦件共辦結710件,按規(guī)定結轉至2024年繼續(xù)辦理45件。無超期答復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調整完善《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明確主動公開內容、主體和時限。印發(fā)實施《關于規(guī)范政務網站信息發(fā)布審核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guī)范信息發(fā)布審核流程,確保發(fā)布內容安全、準確、有效,杜絕未經審核擅自發(fā)布信息情形。認真完成文件集中公開和數據聯通工作,匯聚數據94條。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方面。進一步規(guī)范政務新媒體備案管理,深化內容建設。會同技術單位定期組織開展局政務網站系統(tǒng)檢查,全面提高安全防護水平。2023年我局政務網站和政務新媒體運行安全平穩(wěn)。

(五)監(jiān)督保障方面。印發(fā)《2023年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對2023年青島市政務公開重點任務進行分解,并定期調度,扎實落實責任。8月份組織全局各部門工作人員開展培訓工作,12月份邀請省政府辦公廳專家授課,講解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規(guī)及文件,為我局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fā)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guī)章

0

0

0

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5

2

14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2674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3

行政強制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1652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

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yè)企業(yè)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710

45

0

0

0

0

755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251

38

0

0

0

0

289

(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188

5

0

0

0

0

193

(三)不予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10

0

0

0

0

0

1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3

0

0

0

0

0

3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4

2

0

0

0

0

6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38

0

0

0

0

0

38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155

0

0

0

0

0

155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11

0

0

0

0

0

11

2.重復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

0

0

0

0

0

2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665

45

0

0

0

0

710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45

0

0

0

0

0

45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結果

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

審結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復議后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5

0

1

1

7

0

0

6

0

6

6

0

0

1

7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不足,主要是涉區(qū)市土地管理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還需進一步優(yōu)化。針對這一問題,我局認真研究,制定措施,一是規(guī)范依申請公開答復標準。印發(fā)《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中更改青島市人民政府復議立案工作地址的通知》《關于印發(fā)信息公開不予公開復議前置文書模板的通知》,根據工作實際和法律規(guī)定,不斷修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模板,進一步規(guī)范答復格式。二是理順體制機制。針對存在問題分析原因,組織培訓,印發(fā)《規(guī)范征地類依申請公開協查件辦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優(yōu)化系統(tǒng)內辦件流程,消除工作鏈條過長造成辦件時間長等不利因素,提高辦件效率。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依據《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我局2023年未收取信息處理費。

(二)我局已認真完成青島市2023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中涉及我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情況。青島市十七屆人大二次會議和市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期間,代表委員提出涉及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工作的建議提案共127件,其中代表建議86件、政協提案41件,含主辦件30件、會辦件97件,現已全部按要求辦理完畢。相關主辦件的答復意見已在網站公開。

(四)年度政務公開工作創(chuàng)新情況。一是系統(tǒng)打造全媒體宣傳矩陣,建立市局政務微信公眾號主賬號與局屬單位政務微信公眾號宣傳矩陣,確保系統(tǒng)內信息互通、資源共享。二是設置“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自然能辦’專欄”,常態(tài)化宣傳全局專項行動工作動態(tài)、重要活動、亮點工作。三是開設“自然資源微課堂”,加強新媒體政策宣傳。以新《土地管理法》為藍本,每日一問,對自然資源領域土地、礦產、耕地等資源開發(fā)、保護、利用的政策、規(guī)定、工作程序進行詳細解讀,加強政策知曉率、通達率,累計發(fā)布微課堂80余期。

(五)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數據統(tǒng)計需要說明的事項:本年度報告所列數據統(tǒng)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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