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青島市花生收入保險試點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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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2523352094742727201
  • 主題分類 市政府工作部門
  • 發(fā)布日期 2024-08-05
  • 一、制定背景

    2022年4月6日,青島市財政局、市農業(yè)農村局等六部門印發(fā)《關于加快青島市農業(yè)保險高質量發(fā)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青財金〔2022〕12號),要求“推進農業(yè)保險與信貸、擔保、期貨(權)等金融工具聯(lián)動,開展‘保險+期貨’試點”。我市是花生種植大市,常年花生種植面積穩(wěn)定在100萬畝左右,其中西海岸新區(qū)、平度市、萊西市花生種植面積約50萬畝。2024年,我市爭取鄭州商品交易所支持資金400萬元,在西海岸新區(qū)、平度市、萊西市實施花生“保險+期貨”試點項目,制定出臺相關農險政策。

    二、主要內容

    《青島市農業(yè)農村局 青島市財政局 中共青島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青島監(jiān)管局關于開展花生收入保險試點的通知》(青農計財字〔2024〕42號)分為保險內容、操作程序和有關要求三部分。

    (一)保險內容。包括保險標的、投保主體、實施范圍、保費標準及保險金額、保險責任、投保時間及保險期間、保費補貼比例、賠償處理、項目承保機構共9項內容,在西海岸新區(qū)、平度市、萊西市開展試點,投保主體為試點地區(qū)花生種植戶、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業(yè)企業(yè)。投保主體可在花生種植保險、花生收入保險中自主選擇投保產品,但不得重復投保。同一地塊不得重復投保。保險金額1600元/畝,保險費112元/畝,保費分擔比例為青島市級財政按57.3%補貼(補貼上限700萬元),鄭州商品交易所補貼32.7%(補貼上限400萬元),投保主體自擔10%的保費。7月1日至8月31日為花生收入保險投保時間。

    保險責任包括:在保險期間內,由于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病蟲草鼠兔鳥害等導致保險花生實際產量降低,或由于市場價格下跌導致保險花生實際價格下降,抑或兩者同時發(fā)生,造成投保主體所在區(qū)域保險花生實際收入低于保險目標收入時,視為保險事故發(fā)生,由保險機構按照賠償處理中的具體約定進行賠付。項目包括產量保險和價格保險兩部分內容。

    (二)操作程序。包括宣傳發(fā)動、組織投保、張榜公示、簽訂保單、組織理賠、公開信息共6個步驟。

    (三)有關要求。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制度、加強風險管理3項措施要求。

    本通知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花生收入保險試點程序 

    宣傳發(fā)動。要充分利用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加大對有關政策和保險條款的宣傳。各相關村(居)應配合保險承保機構在村(居)委辦公室、信息公開欄等顯著位置公開張貼宣傳海報和保險條款,定期播放由保險承辦機構統(tǒng)一制作的宣傳音頻,引導廣大農戶及組織明明白白參加保險,提高投保率和透明度。   

    組織投保。堅持尊重農戶意愿與提高組織化程度相結合,發(fā)揮農業(yè)生產經營組織、農業(yè)社會化服務組織、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等作用,采取多種形式組織投保。對于種植面積50畝及以上的大戶,保險承保機構要進行現(xiàn)場驗標,并在電子地圖中精確圈劃投保地塊,記錄四至信息和面積,由投保主體、保險承保機構雙方認可后出具保單。   

    張榜公示。保險承保機構應將擬參保的農戶、組織名單和參保面積、數(shù)量等在村公共區(qū)域張貼公示,承保公示不少于3天。   

    簽訂保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投保主體與保險承保機構簽訂保單,并繳納應承擔的保費。   

    組織理賠。要做到承保到戶、定損到戶、理賠到戶。種植面積50畝及以上的農戶受災后,向保險承保機構報案索賠,保險承保機構一對一測產到戶。種植面積小于50畝的農戶受災后,統(tǒng)一向村(居)委報案,保險承保機構按測產單位(2~3個新村劃分為1個測產單位),分別抽取高產、中產、低產樣本測定實際產量。保險承保機構應在與農戶達成賠償協(xié)議后10日內完成賠付。對于情況復雜、難度較高的,可以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專業(yè)機構協(xié)助開展查勘定損。如遇大面積自然災害導致花生實際產量低于目標產量,造成農戶收入減少,保險承保機構應先行預付部分賠款。   

    公開信息。保險承保機構按規(guī)定在村(居)“政務公開欄”,或通過互聯(lián)網、短信、微信等方式,將惠農政策、承保情況、理賠結果、服務標準和監(jiān)管要求進行公示,做到公開透明。   

    四、政策亮點

    (一)提高保險保障水平?;ㄉ杖氡kU利用市場化手段,通過期貨市場的對沖風險,補償花生種植戶因自然災害和花生市場價格下跌導致的損失,保險金額由花生種植保險的600元/畝提高到1600元/畝,實現(xiàn)花生保險由傳統(tǒng)的“保成本”向“保價格”“保收入”轉變,有效保障種植戶收入。

    (二)提升保險服務質量。種植面積50畝及以上的農戶受災后,向保險承保機構報案索賠,保險承保機構一對一測產到戶。種植面積小于50畝的農戶受災后,統(tǒng)一向村(居)委報案,保險承保機構按測產單位(2~3個新村劃分為1個測產單位),分別抽取高產、中產、低產樣本測定實際產量。保險承保機構應在與農戶達成賠償協(xié)議后10日內完成賠付。對于情況復雜、難度較高的,可以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專業(yè)機構協(xié)助開展查勘定損。如遇大面積自然災害導致花生實際產量低于目標產量,造成農戶收入減少,保險承保機構應先行預付部分賠款。

    (三)促進花生產業(yè)發(fā)展?;ㄉ侵匾挠土献魑铩⒔洕魑?。青島市花生種植水平、加工能力居全國領先地位,擁有完整的花生產業(yè)鏈。在西海岸新區(qū)、平度市、萊西市開展花生收入保險試點,有利于提高種植戶信心,穩(wěn)定我市花生種植面積和產量,確?;ㄉa業(yè)鏈長期平穩(wěn)有效運行,有力支持農業(yè)高質量發(fā)展。

    五、政策執(zhí)行(解釋)部門及電話

    市農業(yè)農村局財務審計處66999638

    市財政局金融處85855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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