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體育局,各有關市級社會組織: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社會組織行為,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fā)展,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市場監(jiān)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lián)合“雙隨機、一公開”監(jiān)管的實施意見〉》(青政發(fā)〔2019〕27號)《青島市社會組織“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辦法》(青民〔2022〕32號),市民政局、市體育局決定對有關市級社會組織開展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lián)合抽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圍
2023年6月30日前在市級登記的社會組織。
二、抽查數量
通過“山東省政府部門聯(lián)合‘雙隨機、一公開’監(jiān)管平臺”隨機抽取126家市級社會組織(附件1),抽取名單在青島政務網、青島民政網公示。
三、抽查內容
(一)民政部門對社會組織的監(jiān)督檢查
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黨建情況;
2.年報情況;
3.法人治理結構情況;
4.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與落實情況;
5.按章程開展活動情況;
6.財務管理情況;
7.評比表彰情況(社會團體);
8.涉企收費情況(社會團體);
9.分支機構情況(社會團體);
10.非營利情況(民辦非企業(yè)單位);
11.落實《慈善法》和《基金會管理條例》情況(基金會);
12.登記信息變更情況;
13.其他情況。
(二)對體育類社會組織的行政檢查
1.對體育類社會團體年報信息、業(yè)務活動開展、財務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
2.對體育類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年報信息和業(yè)務活動開展、財務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
3.其他情況的檢查。
四、抽查時間
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
五、工作重點
(一)檢查方式。本次檢查以現場檢查方式實施,按出示執(zhí)法證件、聽取介紹、查閱收集資料、組織財務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記錄檢查情況、檢查結果公示、檢查結果歸檔等步驟進行。社會組織無需支付費用。
(二)整改驗收。檢查人員對存在問題的社會組織下達整改通知,有關社會組織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整改并形成書面整改報告。本機關將對整改情況進行現場驗收。
(三)結果運用。檢查結果錄入“山東省政府部門聯(lián)合‘雙隨機、一公開’監(jiān)管平臺”,并在檢查結束后通過青島政務網、青島民政網公示。檢查結果作為社會組織等級評估、信用評價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并提供給有關部門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稅收優(yōu)惠、資格認定、評優(yōu)評先的重要參考依據。
六、有關要求
(一)社會組織應當配合抽查工作,按時接受檢查,不得無故拖延。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應當到場,因特殊情況無法到場的須安排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財務人員到場。材料應當齊全真實,按要求在現場檢查前完成管理資料和賬務資料原件、復印件的準備工作。
(二)被檢查社會組織通過登記的信息無法聯(lián)系或不予配合檢查情節(jié)嚴重,致使無法開展實質性檢查的,取得相關證據后直接形成相應的檢查結果,按規(guī)定作出行政處罰并列入社會組織信用記錄。
(三)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提供整改報告的社會組織依法處理。
青島市民政局 青島市體育局
2024年5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lián)系人:張立德,聯(lián)系電話:13061337205;江玉嬌,聯(lián)系電話:1558983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