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民政局 青島市體育局關于對有關市級社會組織開展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lián)合抽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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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2514294455256795968
  • 主題分類 社團管理
  • 成文日期 2024-05-09
  • 發(fā)布日期 2024-05-09
  • 發(fā)文字號 不編號
  • 發(fā)文單位 青島市民政局 青島市體育局
  • 有效性 有效
  • 規(guī)范性文件登記號
  •  市體育局,各有關市級社會組織: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社會組織行為,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fā)展,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市場監(jiān)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lián)合“雙隨機、一公開”監(jiān)管的實施意見〉》(青政發(fā)〔2019〕27號)《青島市社會組織“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辦法》(青民〔2022〕32號),市民政局、市體育局決定對有關市級社會組織開展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lián)合抽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圍

    2023年6月30日前在市級登記的社會組織。

    二、抽查數量

    通過“山東省政府部門聯(lián)合‘雙隨機、一公開’監(jiān)管平臺”隨機抽取126家市級社會組織(附件1),抽取名單在青島政務網、青島民政網公示。

    三、抽查內容

    (一)民政部門對社會組織的監(jiān)督檢查

    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黨建情況;

    2.年報情況;

    3.法人治理結構情況;

    4.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與落實情況;

    5.按章程開展活動情況;

    6.財務管理情況;

    7.評比表彰情況(社會團體);

    8.涉企收費情況(社會團體);

    9.分支機構情況(社會團體);

    10.非營利情況(民辦非企業(yè)單位);

    11.落實《慈善法》和《基金會管理條例》情況(基金會);

    12.登記信息變更情況;

    13.其他情況。

    (二)對體育類社會組織的行政檢查

    1.對體育類社會團體年報信息、業(yè)務活動開展、財務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

    2.對體育類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年報信息和業(yè)務活動開展、財務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

    3.其他情況的檢查。

    四、抽查時間

    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

    五、工作重點

    (一)檢查方式。本次檢查以現場檢查方式實施,按出示執(zhí)法證件、聽取介紹、查閱收集資料、組織財務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記錄檢查情況、檢查結果公示、檢查結果歸檔等步驟進行。社會組織無需支付費用。

    (二)整改驗收。檢查人員對存在問題的社會組織下達整改通知,有關社會組織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整改并形成書面整改報告。本機關將對整改情況進行現場驗收。

    (三)結果運用。檢查結果錄入“山東省政府部門聯(lián)合‘雙隨機、一公開’監(jiān)管平臺”,并在檢查結束后通過青島政務網、青島民政網公示。檢查結果作為社會組織等級評估、信用評價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并提供給有關部門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稅收優(yōu)惠、資格認定、評優(yōu)評先的重要參考依據。

    六、有關要求

    (一)社會組織應當配合抽查工作,按時接受檢查,不得無故拖延。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應當到場,因特殊情況無法到場的須安排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財務人員到場。材料應當齊全真實,按要求在現場檢查前完成管理資料和賬務資料原件、復印件的準備工作。

    (二)被檢查社會組織通過登記的信息無法聯(lián)系或不予配合檢查情節(jié)嚴重,致使無法開展實質性檢查的,取得相關證據后直接形成相應的檢查結果,按規(guī)定作出行政處罰并列入社會組織信用記錄。

    (三)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提供整改報告的社會組織依法處理。

     

    附件:1.青島市民政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名單.doc

                     2.檢查資料.doc


     

    青島市民政局                 青島市體育局

                                 2024年5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lián)系人:張立德,聯(lián)系電話:13061337205;江玉嬌,聯(lián)系電話:1558983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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